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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落實天津市關于進一步支持發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一、政策支持目標
積極搶抓智能科技產業發展的重大戰略機遇,充分發揮智能制造財政資金的引領導向作用,大力引育新動能,以智能制造產業鏈、創新鏈的重大需求和關鍵環節為導向,著力推進新基建、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發展,以5G等網絡通信設施為智能科技賦能,以智能科技為產業發展賦能,推動制造業產業模式和企業形態根本性轉變,著力打造人工智能先鋒城市。
二、“智能制造”政策
(一)支持企業智能化升級
1.支持制造業企業購置機器人、數控機床等先進設備進行智能化改造,對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給予設備總投資10%的資金支持,總額最高5000萬元。支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購置研發設備提升創新能力,對年度考核符合條件的天津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支持其通過購置研發儀器設備及軟件提升研發能力,給予項目總投資20%的資金支持,最高200萬元。
2.支持國家或市級智能制造領域試點示范、新模式應用項目建設。對國家級智能制造領域試點示范、新模式應用等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30%的資金支持,最高1000萬元。對市級智能制造領域試點示范、新模式應用等項目,給予總投資20%的資金支持,最高1000萬元。
3.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智能化升級咨詢診斷。對完成咨詢診斷工作并通過綜合評定的服務項目,評估報告綜合評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給予服務機構8萬元補貼,70分(含70分)-79分(含79分)給予服務機構5萬元補貼,60分(含60分)-69分(含69分)給予服務機構3萬元補貼;對購買專業機構智能化升級整體解決方案設計服務并啟動實施的工業企業,按方案設計服務費用的50%給予補貼,最高50萬元;對通過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貼。每家企業上述補貼之和最高100萬元。
(二)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
4.支持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發展。支持市級供應商為用戶提供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給予驗收合同累計額20%的資金支持,最高1000萬元。對被評定為國家級智能制造和工業互聯網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的單位,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持。上述兩項政策不能同時申報。5.支持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內外網絡和標識解析體系建設。
5.對市級試點示范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20%的資金補助,最高1000萬元;對獲得國家試點示范或國家重大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30%的資金補助,最高2000萬元。支持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鼓勵本市企業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開展互聯網制造新模式、工業大數據、工控安全提升等試點示范,鼓勵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和關鍵技術驗證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對市級試點示范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20%的資金補助,最高300萬元;對被評定為國家試點示范的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30%的資金補助,最高500萬元。
6.支持工業企業上云。支持企業圍繞關鍵環節進行云化改造,推進業務系統向云端遷移,對企業業務系統云端遷移示范項目,給予企業上云支出總額50%的一次性補助,最高50萬元。
7.市財政對基礎電信企業在我市新建并投入運營的5G基站,給予每個2萬元獎勵。對基礎電信企業滿足升級部署要求的光網絡單元(ONU),給予每臺100元獎勵,最高1000萬元。對達到內容分發網絡(CDN)提升要求的基礎電信企業,按照光纖寬帶用戶數給予獎勵。其中,對用戶數在30萬(含30萬)到100萬的企業給予600萬元獎勵,對用戶數在100萬(含100萬)到200萬的企業給予800萬元獎勵,對用戶數在200萬(含200萬)以上的企業給予1000萬元獎勵。對5G等新型智能基礎設施示范應用場景予以支持,每年評選20個示范應用場景,每個場景給予項目總投資額50%的獎勵,最高200萬元;對被認定為國家試點示范的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50%的獎勵,最高1000萬元;對獲得國家重大專項支持的項目,按國家支持金額給予等額獎勵,最高1000萬元。
(三)支持新興產業發展
8.支持集成電路設計龍頭企業發展。對獲批國家“核高基”(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礎軟件)、“芯火”雙創基地(平臺)等集成電路產業重大專項資金和試點示范支持項目,按照國家支持金額給予等額獎勵,每個項目最高3000萬元。對上一年度年銷售收入首次超過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用于企業研發投入。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開展多項目晶圓(MPW)及首次工程批加工的,按照MPW加工費60%、首次工程批加工費20%給予支持,獎勵資金用于企業研發投入,以上兩項合計,同一企業每年支持金額最高300萬元。
9.支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龍頭企業發展。對獲批國家專項的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項目,按照國家撥付資金給予1:1的配套支持,支持金額最高1000萬元。對于上一年度收入增速20%以上,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收入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需用于研發投入和獎勵核心研發人員。對獲得國家軟件和信息服務業領域試點示范應用項目,給予實際投資額30%的資金支持,最高500萬元。
10.支持本市自主品牌機器人發展。鼓勵本市機器人、高檔數控機床、增材制造以及相關零部件等智能裝備生產企業向用戶銷售相關裝備,給予銷售額10%的資金支持,最高1000萬元。
11.參照《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中重點支持方向,確定我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名單。對列入名單的制造企業,按照所列裝備年度三批次、100臺(套),給予銷售額10%的資金補助,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對獲得軟件著作權或專利的首版次軟件產品,按照前三個銷售合同累計金額的20%進行支持,最高200萬元。
12.對列入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重點任務揭榜計劃的項目,給予每個項目總投資30%的資金支持,最高2000萬元。對獲批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車聯網產業發展及服務支撐等國家試點示范的項目(平臺),給予每個項目總投資30%的資金支持,最高2000萬元。其中,對于國家專項資金支持的試點示范項目(平臺),再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持。
13.支持區塊鏈產業創新發展。支持企業面向重點領域,研發區塊鏈核心技術,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項目投資額10%的資金支持,最高200萬元。支持企業深入應用區塊鏈技術,申報國家級試點示范,對獲得國家資金支持的項目給予1:1配套支持,對未獲得國家資金支持的項目按研發投入給予30%的資金支持,最高500萬元。
14.支持人工智能、車聯網、大數據、區塊鏈、VR/AR等智能科技示范應用場景建設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20%的資金支持,最高1000萬元。支持人工智能、車聯網產業支撐平臺建設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20%的資金支持,最高1000萬元。
(四)支持發展綠色制造
15.對于入選國家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數據中心、能(水)效“領跑者”名單的企業,給予6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于入選國家“能效之星”產品目錄的企業,給予每項產品30萬元獎勵,每家企業累計最高60萬元。對于入選國家綠色設計產品名單的企業,按每項產品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家企業累計最高30萬元。對于入選市級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綠色化改造,對被評定為國家級綠色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項目且通過國家考核驗收的單位,給予國家獎補金額20%的配套獎勵,最高500萬元。
(五)提升研發創新能力
16.支持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重點支持企業購置研發儀器設備、軟件,搭建和改造研發、試制和檢測平臺等,增強自身創新能力。對經批復同意建設的天津市制造業創新中心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給予項目總投資30%的資金支持,最高500萬元,連續支持3年;對被認定為國家級創新中心的,按照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專項支持資金,給予1:1配套支持。
17.支持創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對由天津市推薦申報并認
定為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補貼。(六)支持優質企業發展18.支持制造業領航企業。對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論證,列入
制造業領航企業名單的,給予20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用于研發投入、擴大產能、開拓市場。對列為我市重點培育的領航企業,給予200萬元獎勵;主營業務年銷售收入每增長10%,每年再給予200萬元獎勵,累計最高600萬元。
19.支持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企業長期專注于制造業特定細分產品市場,不斷提升生產技術和產品市場占有率,對被認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產品,分別給予1000萬元、300萬元獎勵。對列為我市重點培育單項冠軍的企業、產品,給予100萬元獎勵。
20.支持企事業單位獲取軍工資質。對新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證書、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備案憑證等軍工資質證書的企事業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每個證書20萬元。其中,對同時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備案憑證的單位,只對其中一種給予補助。
(七)支持大數據產業發展
21.支持大數據產業重點項目。支持大數據企業面向重點行業領域,圍繞數據采集存儲、分析挖掘、安全保護等環節突破關鍵技術瓶頸,研發大數據存儲管理、大數據分析挖掘、大數據安全保障等領域產品。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投資額20%的資金支持,最高500萬元。
22.支持大數據應用示范工程。支持大數據企業在重點行業研發、設計、生產、管理等全生命周期深入應用,對市級大數據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投資額20%的資金支持,最高200萬元。對獲批國家級大數據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項目投資額30%的資金支持,最高500萬元。
23.支持大數據評估。對首次通過國家“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標準(DCMM)”二級和三級評估認證的企業,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通過國家“數據管理能力成熟度評估模型標準(DCMM)”四級和五級評估認證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支持方式
1.項目類。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對項目予以支持。視項目建設周期,采取一次性補助和分階段補助兩種形式。對于項目建設周期在一年及以內的項目,采取一次性獎補的方式;對于項目建設周期在一年以上的,分階段目標進行考核,考核通過的再立項下達專項資金。
2.獎補類。對達到獎勵補助標準的企業,通過第三方機構認定后,予以一次性獎補。
3.5G基站、光網絡單元(ONU)、內容分發網絡(CDN)等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其余由市、區兩級財政分別承擔50%。
4.市財政專項資金撥付后1個月內,各區1:1配套資金需足額及時到位。
5.優先支持。對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內的企業、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申報及評審
1.申請單位應在天津市注冊,稅務征管關系在本市范圍內,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2.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天津市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申請本資金。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3.詳細申報要求見每年度專項申報指南。
五、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1.專項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
本市績效評價管理辦法規定,完成對上一年度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的績效自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確定績效評價實施單位,對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實施效果等進行評價,所需經費可在專項資金中列支。
2.專項資金申報單位對提出的申報材料負責;專項資金項目承擔單位對資金使用負責。對于專項資金申報單位和專項資金項目承擔單位提供虛假申報材料、惡意串通等騙取專項資金違法行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有關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存在違規分配或使用資金,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國家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相關企業在專項資金申請、管理、使用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處理,追回財政專項資金,兩年內停止其財政資金申報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良信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