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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有關專利費用有困難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減繳或者緩繳專利費用的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根據《專利費用減緩辦法》審查后做出是否批準費用減緩請求的決定。
因申請人或專利權人類型和數量的不同,減緩的比例分為85%和70%兩檔(繳納有關專利費用的15%和30%)。
一般情況下,專利費用減緩請求在提出專利申請時一并提出,由專利申請受理部門做出減緩審批。申請專利費用減緩,應當提交費用減緩請求書,還應附具有關證明材料。
發明專利申請費900元/件,減緩85%以后為135元/件,減緩70%以后為270元/件;發明專利實審費2500元/件,減緩85%以后為375元/件,減緩70%以后為750元/件。
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為500元/件,減緩85%以后為75元/件,減緩70%以后為150元/件;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無實審費。
發明專利有效期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有效期為10年。
專利授權后,維持專利有效需每年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繳納年費,年費可享受自授權年開始10年的費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