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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通過天津市雛鷹企業評價有什么好處?
(一)獎勵:依據《天津市雛鷹企業貸款獎勵及瞪羚企業、科技領軍企業和領軍培育企業股改獎勵管理暫行辦法》(津科規【2019】4號):對取得符合相關條件貸款的雛鷹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
(二)榮譽: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已于2019年7月廢止,同年6月開始認定天津市雛鷹企業、瞪羚企業。天津市雛鷹企業、瞪羚企業代表天津市級科技型企業。
(三)指向:市科技局在實施部分專項申報時,要求企業應具備天津市雛鷹企業資質作為項目申報準入條件。
天津市雛鷹企業申報條件
(一)成立時間:天津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注冊時間1年(含)以上5年(含)以內(按截至申報當年1月1日計算)。
(二)營業收入:企業上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萬元(含)。
(三)誠信行為:企業在申報當年及上一年未發生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四)申報條件: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的,即可評價為天津市雛鷹企業:
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的1項(含)以上I類知識產權或2項(含)以上II類知識產權;
2、企業擁有有效期內的軟件企業證書和軟件產品證書;
3、企業獲得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決賽優秀獎(含)以上名次,或獲得省級創新創業大賽決賽三等獎(含)以上名次;且企業擁有有效期內的1項(含)以上知識產權;
4、企業擁有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或天津市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
5、企業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獎勵;6、企業擁有經認定的國家級或省部級研發機構;
7、企業參加制定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或企業標準;
8、企業一次性獲得風險投資100萬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幣);
9、企業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立項。
天津市雛鷹企業評價有效期
天津市雛鷹企業“登記編號”實行年度動態管理,“登記編號”從公告日起至次年5月31日前有效。企業應在新年度通過評價系統主動更新《天津市雛鷹企業信息表》,經審核、公示后符合條件的,取得新年度入庫“登記編號”和證書,及時享受新年度天津市雛鷹企業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