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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開區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企認定
(一)到期應重新認定的高企
1.申報范圍
注冊在經開區,2018年認定,2021年應重新認定的高企(高企證書編號以GR2018開頭)。
2.時間安排
重新認定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6月30日。
(二)新申報認定企業
1.申報范圍
注冊在經開區,除上述到期應重新認定以外的企業。
2.時間安排
新認定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8月15日。
(三)申報說明
1.企業報送一本紙質高企申報材料,準備申報材料請參考《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材料參考格式清單》。申報材料中須有研發費用輔助賬匯總表和專項審計報告原件。
2.申報材料書脊位置注明新認定/重新認定、企業名稱、所屬領域,所屬區統一標注為“經開區”。
3.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府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將整本紙質材料掃描上傳,保證清晰,系統中申報材料應與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內容一致。
4.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企須填報《2021年經開區高企認定信息表》同時進行高企服務券備案,備案截止時間為2021年6月15日。備案時須上傳企業與機構簽署的高企申報服務協議。已備案的高企服務券將于每月下旬在泰達政務網公布,未備案的高企服務券不予兌現。
二、高企更名或重大變化
(一)申報范圍
1.在2018年至2021年期間發生名稱變更的有效期內高企(發生更名的高企,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提出重新認定申報)。
2.2018年至2020年期間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的有效期內高企。
(二)申報材料要求
1.更名須提交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在“科學技術部政府服務平臺”填報并打?。?。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核準變更通知書及其他變更證明文件,開具證明文件請聯系25208080(經開區市場局咨詢電話)。
(3)企業更名前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4)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重大變化(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須提交申報材料
(1)除提供以上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交高企認定材料。
(2)企業申請重大變化同時2021年也需要重新認定的,重大變化評審時同時進行重新認定評審。若重大變化通過,企業需再提交企業信息變更后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進行備案;若重大變化未通過,2021年不再進行重新認定受理。
(三)時間安排
1.如僅涉及企業名稱變化的更名申報材料,常態化受理,分批次辦理。
2.2021年重大變更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為5月15日。
(四)注意事項
高企發生更名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
2021年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的有效期內高企(包含2021年需重新認定的高企)須在2022年提交高企重大變化申報材料。具體受理時間以2022年工作安排為準。
三、關于財務中介機構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鑒證)報告應由符合《工作指引》規定條件的財務中介機構出具,對于財務中介機構采用承諾制,由企業自行選擇。財務中介機構應自查是否符合條件,并如實出具中介機構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