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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總體要求
(一)申報主體
1.資格要求
申報主體為注冊在濱海新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濱海新區內的法定機構等(特殊情況除外)。申報主體應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會計、核算制度,在信用中國或人民銀行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中無不良信用記錄,并符合《天津市濱海新區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和項目申報的具體要求。
2.責任要求
申報主體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申報主體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處理,追回財政資金,三年內取消其申報專項資金的資格,并向社會公開。申報主體提供的專利數量等信息的統計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3.其它要求
對資助類項目中的重點資助項目,同一項目申報主體(包括控股子公司)可以申報多個細分類別項目,但在所有細分類別中最多只承擔一個項目,本著從高不重復的原則,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只立項擬支持資金額度最高的項目。
(二)申報方式
1.資助類項目
(1)項目申報初審。申報主體將申報材料提交至注冊所在地開發區市場監管(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街鎮進行初審,電子件發送至相應所在地郵箱。
(2)項目推薦上報。各開發區市場監管(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街鎮對轄區項目初審后進行匯總,并推薦上報至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2.補助獎勵類項目
本次只發布補助獎勵主體、條件和標準等,具體申報指南另行發布。為更好地開展相關工作,補助獎勵類項目實行備案制。
(1)申報品牌補助、知識產權融資補助、發行證券化產品獎勵需備案。有意向申報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志產品、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或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社會組織、企業,有意向開展知識產權融資并領取相關補助的企業,有意向牽頭發行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的機構,應填寫備案登記表,向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備案,并同時報備所屬開發區、街鎮。
(2)申報產業人才獎勵需備案。有意向申報創新創業·專利技術轉化人才獎勵的單位,應填寫備案登記表,向濱海新區人才辦備案。
(三)申報材料
1.資助類項目
申報主體應按要求上報紙質申報材料及電子件。紙質申報材料一律采用A4紙,以申報書首頁作為封面,按申報材料編號統一裝訂成冊,并加蓋申報主體公章。電子件應包括全部申報材料的PDF版本以及WORD文檔(建議使用2007版本),電子件名稱命名格式:項目名稱-申報主體名稱,如“高價值專利培育-XXX公司”。紙質申報材料和電子件內容應完全一致。申報資助額度30萬元(含)以下項目,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復印件2份);申報資助額度30萬元(不含)—100萬元(不含)項目,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5份(原件1份,復印件4份);申報資助額度100萬元(含)以上項目,提交申報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復印件6份)。
2.補助獎勵類項目
補助獎勵主體應按要求上報紙質備案登記表一式2份(原件1份、復印件1份)及電子件。電子件為備案登記表的PDF版本以及WORD文檔(建議使用2007版本),電子件名稱命名格式:項目名稱-備案獎勵主體名稱,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補助-XXX公司”。紙質申報材料和電子件內容應完全一致。
(四)申報受理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申報項目經過各開發區、街鎮初審后上報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申報受理及備案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如下,逾期不予受理。
1.申報受理時間
(1)資助類項目
項目申報初審。申報單位自項目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6日,將申報材料提交至開發區、街鎮相應受理地點。提交時間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項目推薦上報。開發區、街鎮將初審后的項目申報匯總表及全部紙質申報材料在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1日(5月7日—8日為街鎮上報時段,5月10日—11日為開發區上報時段),提交至濱海新區受理點。提交時間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補助獎勵類項目
自本指南發布之日起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指定地點進行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