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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企認定公司指出知識產權,作為一個高企認定的幾大基本性的條件之一,不單單是公司企業技術創新能力重要的評價指標體系之一,在高企認定中起著起承轉合的中央紐帶的作用,亦是我們國家全面實施知識產權方面強國策略的重要舉措之一。究其原因,知識產權方面在高企認定中充當不可或缺的作用。
高企認定中對知識產權方面的規定要求:
1.高新技術公司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方面須中國境內授權許可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方面權屬人應為提交申請公司企業。
2.不具備知識產權方面的公司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公司企業。
3.高新技術公司企業認定中,對公司企業知識產權方面情況采取分類管理評價的方式,在這當中: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設計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專利、產品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4.天津高企認定公司提示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方面在提交申請高新技術公司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
5.關于在申請高新技術公司企業及高新技術公司企業資格續存期間內,知識產權方面有數個權屬人時,只能夠由一個權屬人在提交申請時使用。
6.提交申請認定時專利的高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獲取授權證書或授權許可通知書并能出具繳費收據作為標準。
7.創造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外觀設計、集成電路設計布圖設計專有權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平臺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