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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商標轉讓申請時需要特別注意下述的問題
(1)天津商標注冊公司提示申請書件一定要打印亦或是印刷,不能夠手寫。
(2)每一樣商標(每一注冊號)的轉讓應提交申請書1份,并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或簽字,由受讓人辦理有關的手續。
(3)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該完全符合自然人申請商標注冊的條件,對在此之前文已說明。對自然人受讓人未符合上面規定的商標轉讓申請,商標局不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4)辦理商標移轉的,倘若轉讓人不能夠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收該商標的證明文件亦或是法律文書。比如說,企業因合并、兼并亦或是改制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合并、兼并亦或是改制文件和登記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并、兼并亦或是改制文件應證明商標權由受讓人繼受,登記部門應證明原注冊人與受讓人的關系、原注冊人已不存在的現實狀態;因法院判決而發生商標移轉的,應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法律文書上的被執行人名稱和接收該商標的企業名稱應該與申請書中的轉讓人名稱和受讓人名稱相符。
(5)天津商標注冊公司表示倘若申請轉讓的商標是共有商標,還應提交其他一些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