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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高企認定:稅收資格認定
享受稅收優惠自認定當年起,企業可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其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享受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內,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度匯算清繳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稅款。因此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該盡快到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以免錯失稅收優惠資格。
二、高新技術企業統計年報
填報年度報表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機構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網"上公告。
三、天津高企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更名
企業如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有效期限內發生企業名稱變更的,需要在高新技術企業管理工作網上進行更名并到相關部門遞交相應的更名資料。
高企認定后需要做哪些維護工作?
四、報告重大變化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機構報告,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并將打印出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報認定機構,由認定機構負責審核企業是否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重大變化;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認定機構在本地區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五、天津高企認定:加強企業管理
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之日起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后,企業需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要求重新參加認定。所以,企業要繼續加強研發管理,注意企業知識產權、研究開發活動、主營業務、成果轉化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等方面的情況變化,注意高企年報、工商年報、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工業統計的關鍵數據的一致性,為三年后的重新認定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