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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將發出文件不受理通知書。
申請人收到受理通知書和繳費通知書后,應當認真核對通知書上的信息,對通知書信息有異議的,應當及時向專利局提出。
向專利局受理處寄交申請文件的,一般在一個月左右可以收到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超過一個月尚未收到專利局通知的,申請人應當及時向專利局受理處查詢。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地址有變動的,應當及時向專利局提出著錄項目變更;如果申請人與專利代理機構解除代理關系,應當向專利局辦理變更手續。
二、天津專利申請內容的單一性要求
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外觀設計。同一產品兩項以上的相似外觀設計,或者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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