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最新公司動態及行業資訊
天津高企認定:企業銷售收入規模小能否申報高企?
《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中,有兩點考核內容涉及申報
企業的銷售收入:(1)財務的銷售收入增長率,由財務專家選取企業的銷售收入增長率指標對企業成長性進行評價;(2)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申報上年度總收入的60%以上。
因此,規模較小的企業只要符合申報條件就可以申報。
天津高企認定:國家級高企需要符合哪些認定條件?
《認定辦法》規定,高企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 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 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 5,000 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 5,000 萬元至 2 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 2 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 的比例不低于 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 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