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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助類別
(一)發明專利授權補貼
1.補貼范圍
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在本市有戶籍和固定居所的專利權利人,授權公告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發明專利,且該專利第一權利人地址在天津市轄區內。
2.補貼標準:發明專利授權補貼:1000元/件。
3.提交材料
(1)《天津市專利資助請求書》紙件和電子件各1份。
(2)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1份,復印件留存(加蓋單位公章)。
(3)第一權利人為企事業單位的,須提供:專利權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領取專利資助資金的天津市企業單位往來收據或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收據(加蓋單位財務章)、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第一權利人為個人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個人簽字);委托他人辦理補貼手續的須提供:專利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經辦人簽字)。
(二)發明專利維持補貼
1.補貼范圍:
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在本市有戶籍和固定居所的專利權利人,對截至2019年12月31日處于有效狀態的發明專利,且第一權利人聯系地址在天津轄區內,補貼自申請日起第4-10年(2010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間申請的專利)的發明維持年費。由其它公司轉讓過來的發明專利可以享受發明專利維持補貼。
2.補貼標準:發明專利維持補貼600元/件。
3.提交材料:
(1)《天津市專利資助請求書》紙件和電子件各1份。
(2)2019年8月申報的需要提供2019年辦理的《專利登記簿副本》的復印件1份;2020年3月申報的需要提供2020年辦理的《專利登記簿副本》的復印件1份。復印件留存(加蓋單位公章或個人簽字)。如果同時擁有幾件有效發明專利,可以辦理批量法律狀態證明。
(3)第一權利人為企事業單位的,須提供:專利申請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領取專利資助資金的天津市企業單位往來收據或天津市行政事業單位收據(加蓋單位財務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加蓋單位公章)。
第一權利人為個人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簽字);委托他人辦理的須提供:專利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辦人簽字)。
(三)發明專利消零補貼
1.補貼范圍:
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發明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且自成立以來獲得的首件授權發明專利。
2.補貼標準:2000元/件。
3.提交材料:與專利授權補貼提供的材料相同。
說明:首件授權發明專利可以同時享受授權發明專利補貼。
(四)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貫標補貼
對獲得《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事業單位給予費用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申報等事項另行通知。
(五)國外授權發明專利補貼
對國外授權發明專利補貼給予費用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申報等事項另行通知。
(六)專利權質押貸款專利評估費補貼
在本市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以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質押方式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專利評估費補貼標準、申報等事項另行通知。
二、補貼申報受理時間
專利授權補貼、發明專利維持補貼和發明專利消零補貼三類補貼申報受理時間為:
2020年9月14日至17日
三、補貼受理與發放
(一)申報和領取補貼采取就近的原則,專利權利人為企事業單位的,到注冊所在區知識產權局申報;專利權利人為個人的,到戶籍所在區知識產權局申報。
(二)本年度的專利創造補貼采取集中申報集中發放方式,各區知識產權局審核紙件材料后錄入《專利資助系統》,市知識產權局根據各區資助后的匯總情況撥付補貼資金,再由區知識產權局集中發放給申報人。
(三)同一專利相同補貼不重復發放。對于發明專利授權補貼和發明專利維持補貼,同一法人單位每項補貼分別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同一自然人補貼分別不超0.5萬元。
(四)其它類型補貼領取方式另行通知。
四、有關要求
(一)各區知識產權局應加大對專利權人的扶持服務力度,建立和完善區級知識產權資金配套政策,給予相應的區級匹配資金,用于開展本轄區知識產權工作,促進知識產權數量質量穩步提升。
(二)各區知識產權局應加強區域知識產權管理,高度重視專利資助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承擔資助工作人員應加強業務學習,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務創新的工作能力,確保資助工作順利完成。
(三)申報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提供證明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全部追繳資助資金,取消以后年度的專利資助申報資格。對于被國家知識產權局確定為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專利權利人,取消當年度專利資助申報資格。
(四)各知識產權服務中介機構應圍繞全市中心工作,積極落實市區兩級的專利推動和引導政策,加強內部質量管控,提升專利申請質量,嚴禁出現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高質量的服務企事業單位和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