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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是什么?
一般企業的繳稅是25%,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只需要繳稅15%。
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加計扣除可以擴大虧損。軟件企業自主研發的軟件,凡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可以按照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注意: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與會計口徑的研發費用不同;不允許稅前扣除的費用和支出,自然也不可加計扣除;計入不征稅收入的專項撥款用于研發支出。
四種研發模式:
1、自主研發
2、委托研發
(1)委托方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加計扣除
(2)受托方必須向委托方提供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3)委托方必須是外單位,不能是個人
3、合作研發:合作各方各自加計扣除
4、集中研發:受益集團成員公司按分攤金額各自加計扣除
申請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條件
1、建立研發臺賬,有固定研發費用明細
2、高新企業研發費用計算:
(1)收入在500萬以下x6%
(2)收入在500萬-2億x5%
(3)收入在2億以上x3%
3、稅需是查賬征收的A類,核定征收不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