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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公司指出關于企業申報高企當年申請或轉讓的專利、知識產權不予以計分,知識產權獲取要有延續性,如企業所有的知識產權獲證的時間基本都是同一個時間段,會被質疑為臨時性包裝,不被肯定或考試分數極低。企業操作系統填寫的軟件著作權,區級組織現場的考察調研時規定要求企業一定要做好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與操作系統提交申請的軟著申請列表中表述的基本功能完全一致。演示人員一定要是加入本項目的研發人員。部分地區規定要求對軟件的源碼做好修改,及基本功能確認。
天津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公司提示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一定要“三表完全一致”。企業核心高新技術產品(服務),須供應相應的合同、發票、知識產權證明。產學研協議的簽訂時間必須要在2017-2019年,申報當年簽訂的不予以計分,且需供應產學研合作的記錄證明(如項目支出的發票及憑證等)。
對企業提交申請的申報材料整體化的邏輯性規定要求更加嚴謹:專家評審、國家備案的過程中,重點考核提交申請資料中有沒有展現“研發項目-科技成果-高新技術產品-知識產權-技術領域“間的相關性。成果轉化、組織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趨嚴謹:2019年高企網絡評審結果顯示,成果轉化和組織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簡單供應產品合同發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產學研合作、自建性質的研發機構,都不能獲取專家的肯定,或評分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