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最新公司動態及行業資訊
3.問:《指南》新增其他缺乏顯著特征情形的考量?
答:隨著商品經濟的日益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快速涌現,2016《標準》已經落后于審查審理實踐?!渡虡朔ā返谑粭l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商標類型日益增多。為適應新技術、新業態的發展需求,《指南》全面總結了近年來商標審查實踐經驗,細化、補充了實踐中較為常見的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情形,將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情形由2016《標準》的11類擴充為16類:
一是修改商標指定使用商品的包裝、容器或裝飾性圖案的顯著性認定。2016《標準》中稱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裝、容器或者裝飾性圖案作為商標缺乏應有的顯著特征,《指南》進一步明確商品的外包裝“一般消費者不會將其作為區分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商標標志看待”不具備商標的顯著特征,商品的容器或裝飾性圖案本身不具備商標的顯著特征。
二是結合實踐,明確“日常用語”“網絡流行語和網絡流行表情包”“格言警句”均屬于公眾日常表達的一部分,不具備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
三是明確“僅有申請人(不包括自然人)名稱全稱的”標志、“常用標志符號”“節日名稱”難以被識別為商標,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所謂常用標志符號,包括各類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常見的標志符號;所謂節日名稱,不僅包括法定節日名稱,也包括約定俗成的節日名稱。
當然,《指南》無法窮盡列舉所有標志“缺乏顯著特征”的情形。具體到某一件標志是否缺乏顯著特征,在審查審理實踐中仍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個案判斷。根據商業活動實踐的新形勢、商標申請行為的新趨勢和審查工作的新需要,《指南》會持續更新標志缺乏顯著特征的情形,為商標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提供更為清晰的指引。
天津市尚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服務項目有:專利申請、知識產權咨詢、無效宣告、專利侵權訴訟及維護、企業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科技項目咨詢、認證等。歡迎您來電咨詢,咨詢電話:18920199816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版權屬于原作者,轉載僅供大家學習和交流,本網站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刪除。)
上一篇:涉及遺傳資源的專利申請
下一篇:商標顯著特征如何審查審理(三)